淺談經濟發展與“環境成本”
發表日期: 2011-9-26 15:13:00 來源: 蕭山商業城
近日,國務院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能消耗指標已被明確,與“十一五”的目標相比,“十二五”的指標要求比2010年下降16%。
所謂“環境成本”,就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源耗減成本、環境退化成本、生態破壞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或環境保護成本)的總和。只有將這些環境成本達到預期的下降指標,同時加上環境保護有了效益,才是真金白銀的凈額,不含水分,更有說服力地反映發展的科學程度、和諧程度。
近年來,在“環境成本”上雖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惡化的生態環境,正催生出人們對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自覺選擇。推行環境成本核算,高度重視循環發展經濟,就是對現有階段經濟快速發展所遭受的資源環境約束瓶頸的反思,更是對區域的良性發展和綜合競爭對手提升的訴求。正因為如此,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要比任何時期都更注重環境優先,更強調以環保優先促進經濟發展。
企業是環境的責任主體,應該對環境負責,應該把維護、治理和改善環境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消耗計入企業成本中。環境稅,對于企業來說,就是在經濟活動中承擔保護環境的責任與義務。
我們所說的環境成本,說白了就是向“環境優化增長”轉變,運用更科學的手段推進產業、企業、社會、經濟同步增長,珍惜原生態,從制度上、思想上、方式上加強對生態的保護、利用和開發,從根本上完善相關宏觀調控體系,推動經濟在環境容量可承載的限度內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使得發展進程真正做到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一起推進,產業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一起提升,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質文明與生態文明一起發展。
凌校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