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紀 以案促改 蕭山商業城開展“酒駕醉駕”專題警示教育
為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紀律觀念和法治意識,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根據區委以及區城投集團的要求,11月16日,蕭山商業城公司組織召開“酒駕醉駕”警示教育專題會議。
會議首先傳達了集團《關于開展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及其背后“四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精神,并領學了省紀委《關于開展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及其背后“四風”問題文件專項治理的通知》、市紀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警示錄》,著重學習了關于酒駕醉駕的相關法紀條文,深刻剖析了酒駕醉駕案件的教訓反思,現場簽訂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
會議最后,公司黨總支書記陳聰強調,酒后駕駛機動車是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每一位黨員干部都應該警醒,無論何時都不能觸碰法律紅線。
一、以案為鑒,切實提高思想認識。一是要進一步認清形勢。深刻認識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不能因為酒駕醉駕丟掉個人的前途,損害單位的形象,影響集體的榮譽,毀掉家庭的幸福。二是要進一步自查自糾。各科室、部門、市場要對照文件要求,認真組織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到層層落實,全員覆蓋。
二、以法為綱,杜絕觸碰法紀紅線。一是要壓實主體責任。黨員干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全面壓實專項整治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酒駕醉駕專項整治工作,堅決做到“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二是要加強教育警示。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刑法》《道路安全法》等黨紀法規,簽訂《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保證不在本人身上發生酒駕醉駕行為。
三、以身作則,帶頭樹立良好形象。一是要自覺樹立規矩意識,黨員干部要重視個人行為約束,算好自己的政治賬、家庭賬、經濟賬、名譽賬,對個人負責、對家人負責、對組織負責。二是要積極發揮“三員”作用,做好執行員,帶頭執行各項法律法規行為準則。做好宣傳員,時刻提醒自己、同事和親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做好監督員,加強黨員干部“八小時外”時間段的監管力度,嚴防不良作風問題。
酒駕醉駕行為害人害己。商業城將持之以恒糾“四風”,真抓實干“樹新風”,督促廣大黨員干部職工時刻保持廉政意識,緊繃“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根弦,堅守底線,不觸紅線,自覺做到文明駕駛安全出行,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
杭州蕭山商業城 吳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