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金國萍經營戶違反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行為的處理決定 (通知)
發表日期: 2018-5-2 16:37:48 來源: 蕭山商業城
各經營戶:
2018年4月20日上午7時許,蕭山商業城華東副食品市場金國萍經營戶在市場一樓中區7號經營場所內燒銀錠元寶,使用明火,火勢較大,煙感報警,造成了一起重大火災隱患,嚴重威脅到市場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被商業城管委會綜治巡防大隊治安分隊夜巡值班隊員當場查獲并及時撲滅,避免了市場火災事故的發生。其行為已違反消防法及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制度(嚴禁在場內使用明火,燒銀錠元寶、點蠟燭點香等行為),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消防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為教育本人,維護市場制度的嚴肅性,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經營戶與市場簽訂的入場責任書、安全管理責任書等相關管理制度約定,經市場研究,決定對該經營戶作出以下處理:
一、停業整頓十天,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2:00起至4月30日下午2:00止,期間停止供電服務(不得變相經營行為)。
二、扣除文明保證金壹仟元整,并在十日內補足保證金。
三、向市場做出書面保證,并抄寫《市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10遍,觀察其經營行為三個月(三個月內違反市場管理的,從重從嚴處理)。
四、本處理決定公開通報并列入個人誠信檔案記錄。
本處理決定于2018年4月20日起執行。
蕭山商業城華東副食品市場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