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元芳百貨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處理決定
發表日期: 2017-4-5 16:37:59 來源: 蕭山商業城
蕭山商業城五金百貨市場1A-02號營業房趙美芳經營戶,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被杭州市局暗訪檢查人員查出,違法違規銷售管制刀具,在買賣過程中,沒有進行人員信息查詢及實名登記。
其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反恐法》、《治安法》、《蕭山商業城市場管理暫行規定》、《蕭山商業城商品交易市場入場經營責任書》等市場制度的有關規定,存在著極大隱患,給反恐防爆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事發后經有關部門對該經營戶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鑒于其認識態度較好,為教育本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經市場研究,決定對趙美芳經營戶作出以下處理:
一、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17點前向市場管理部門作出書面檢討;
二、停業整頓二天(停業期間停止供電)即2017年3月28日上午8點至3月29日下午17點;
三、繳納文明保證金1000元,扣除文明保證金貳百元整。
本處理決定于2017年3月27下午17點起執行。
蕭山商業城五金百貨市場
2017年3月27日